In my Abusement Park, enjoy the wedges and rides and slaughter house and HEADCHEESE

© 酥皮炸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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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手问卷调查

01.笔名(如果可以的话,请简述它的由来)

“酥皮炸鸡”这个笔名来由很迷……总的来说是和桶(Buckethead)有关系。

“Buckethead”这个名字是他在吃炸鸡的时候得来的灵感,于是我就用了“炸鸡”;“酥皮”这个部分来源于桶的采访。采访里有个问题是“最喜欢吃人身上的哪个部分”,回答是“肩胛骨,因为烤过之后酥酥脆脆的,还可以敲开吃骨髓”,所以我就加上了“酥皮”,组成了现在这个笔名。

很中二,我知道,不用提醒我(。

(剧透:我的备用名字是“脆皮肩胛”……)

 

02. 大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从事写作的呢?在那之后,引发你「想继续写下去」的动机是什么?

不记得了……我一直都喜欢在脑内编故事,特别是看到喜欢的故事或是电影之后会回味人物之间的情感和互动,就这么催生了写东西的动力。

一开始让我想写东西的是《猎命师传奇》,脑补了OC后在手机备忘录里记有脑洞(但是手机坏了之后就丢失了……),接着是《毛骗》,但是那时候还在高中,还很讨厌写东西,所以也只有脑洞。真正开始动笔是《大圣归来》,写了个不堪入目的小短篇后觉得过程还蛮有趣的,就一直写下来了。

一直写到现在是因为很喜欢“讲故事”的感觉。一时闪过想法和脑洞很多,常见的热门的梗更是数不胜数,但是真的要写好一篇文需要下功夫。特别是有喜欢的角色的时候,就更希望能真实地把TA的性格和魅力表达出来。

可以理解为我喜欢写完之后的成就感?

 

03. 觉得自己的文风是什么样子的?其它人又有什么看法?

文风……没有(笑。

真要说的话,就是“滥情”吧,因为非常注重角色的性格和情感,写不出来或写不好的时候会生气。也因此担心写不好剧情。

至今还没有人对我的文风发表过看法,欢迎吐槽。

 

04.早期的文风和现在的落差大吗?请具体说说?

都说了没有文风还要怎么比较!(摔

 

05. 喜欢的风格(不论是文字、故事的走向等)是什么样子?

喜欢简洁流畅的文字,可读性高,能让人念出来时不觉得尴尬。

铺张或用力过猛的内容会让我发困……

 

06. 觉得自己最擅长写什么?(如果不知道自己擅长什么的话,想想在写什么的时候感觉键盘/笔杆要爆炸了)

没有什么是擅长的(

目前偏爱从某个人物的视角和心理出发写文,喜欢写在细微的动作间传达出的情感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07. 最不擅长写的又是什么?(如果不知道自己不擅长什么的话,想想在写什么的时候总是遇到瓶颈)

剧情,还有战斗场面。

 

08.你写一篇小说/文章需要多少时间?

很久,几乎就是龟速……平时有学业和实习,所以能写东西的时间真的不多。

 

09. 在开始动笔之前会花多少时间准备呢?

一般是脑内打好大纲和大致走向之后再动笔,过程从半小时到半年不等。

 

10.在创作的时候有什么特别习惯吗?它有没有造成什么困扰?

反复检查语法,流畅度和错别字。反复推敲用词,动作和对话的细节,前后文有没有出入等等。

(我会很认真地检查“的地得”的用法……

困扰就是进度变慢(

 

11.是手写派还是打字派?创作时使用的工具是?(惯用的笔记本、笔、程序等)

打字,用的word小文档。除此之外会在手机备忘录上记下灵感或是一些短草稿。

还用过一个叫Mindly的思维导图app写大纲,后来发现不怎么好用……拿来复习用了(

 

12. 有写草稿的习惯吗?草稿跟正式稿的风格有落差吗?

没有吧。灵感来了会先写一小段关键剧情,然后扩写成一篇完整的文。

大致走向都在脑子里,所以修改前后没有太大区别。

 

13.喜欢写什么样的题材?

看cp,但甜和虐都喜欢写。

最喜欢的是“求而不得”的感觉,或是在情感往更亲密一步发展之前的心照不宣。

 

14. 最喜欢的文字创作者(不论是自创、同人写手或职业作家)是谁?他们有影响到你的文风吗?

有蛮多的。《侏罗纪公园》的作者迈克尔克莱顿,写千禧年系列的斯蒂格拉森,阿西莫夫,写《自私的基因》的理查德道金斯,古龙,九把刀,饭卡,刘慈欣,兰晓龙,等等。

但对我写作影响比较大的是台言,因为能好好写谈恋爱也挺不容易的……

 

15.你有梦想过你能当上作家,或者能从事相关的职业吗?

没有,因为我一直到高中都很讨厌写东西,八百字作文曾经是我最痛恨的环节。

后来终于不用圈定内容之后才慢慢觉得有趣。但是还是知道自己太慢还吹毛求疵,所以我觉得我不可能以写作维生。

 

16. 在文字创作上有什么特别的经验或回忆呢?

真要说的话,就是一直在填坑……因为不写完的话,故事还是会在脑子里跳来跳去,总是会继续写下去的。

但是没有什么经验,也只有不放弃继续写下去。有时写到没什么感觉的地方就跳过,把后面的内容写了再回过头把这一段补上。

 

17. 那么,你喜欢写小说这件事吗?或者说你对它的热衷程度如何?

很喜欢,不然也不会开账号发东西啦。热衷程度算是蛮高的,坚持了蛮久,以后也应该会继续写下去。

 

18. 从一开始到现在,觉得自己写过最喜欢的文章是?请节录一个片段。(不论自创、同人、学校作文,如果都有喜欢的也可以都放上)

最喜欢的应该是桶迈的《One Night with MJ》吧。这是我最开始写的文,倾注了我很多努力和尝试。这篇文前后花了我几乎一年半,从最初的灵感到试着写大纲打草稿,中途对文风的试验和修改,然后还加了一个番外,也挺圆满的了。我觉得是个很好的开始。

片段:出自《One Night with MJ》第七章

        欢乐的时光似乎总是特别短暂。Michael很快就看见那辆加长轿车停在了门口。他走出去的时候,几名保镖用高大的身躯挡住了他的脸,并且为他撑开了一把伞,把他送进了车里。流畅,有序,专业。如果不是在凌晨,这样铺张的阵仗不知会引起多大的骚动。

        Michael在坐进车里的时候忽然有点恍惚。那个装饰奇妙的小房子,有着昏暗南瓜灯和满地玩具的房间,还有放着音箱,踏板和键盘的地下室,奇异得几乎不像是真的。这一切真的发生过吗?还是说这些都是他压抑太久的大脑构造出来的情景?

        他努力回想着细节。他记得飞舞的手指在吉他的弦上弹出的旋律;记得Herbie,那个被砍头的农场主的皱巴巴的脸;记得那一箱子的奇怪的面具;记得那一大串各式各样的肯德基桶;他还记得那个湿润的吻,怯生生探进来的舌尖,捧着脸颊的大手,还有被顶得变形的裤子,硬邦邦的勃*.起带着滚烫的温度。

        Michael在徐徐开走的车上往外看。他看到房子里有一个人影。是Brian。不,那是Buckethead。他戴上了面具和桶,在窗前往外看。他的白面具的嘴带有一丝往上翘的弧度,就像是在微微地笑着一样。然后他举起手臂,对着Michael挥了挥,还是没有动腕关节。Michael忽然觉得自己的心情好了很多。他摸摸口袋,那张写有Brian电话的纸片还在。就像蜷缩在鸡窝里的一个幽灵。真好。

 

19. 喜欢自己现在的文风吗?希望自己的风格有什么样的改变?

还行吧,不然也不会有脸放出来了(笑)。

希望以后能撑得起更多的剧情,不拘泥于短打,能写长一点的故事,还有更细腻的情感。当然,也希望自己能写更好吃的肉……

 

20. 最后,请你点五位有在写作的朋友填写这份问卷。

懒了,不点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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闲着没事写个问卷,日后给自己看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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